因工作需要,吴江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综合执法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工作地点

招聘人数

驾照要求

岗位要求

考试方式

汾湖综合执法大队

01

环卫驾驶员

芦墟

 

3

B2及以上

1.年龄50周岁以下(1971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2.初中及以上学历;

3.适合男性,身体健康;

 

 1.人岗相适度;

2.面试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历史清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现象;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简章招聘岗位所列的其他要求。

三、报名和审核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本简章的招聘范围和条件者,均可报名。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者,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驾驶证、奖励证书(上述证件需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3.报名时间:2021年3月18日—2021年3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30)。

4.报名地点:请至汾湖高新区综合执法大队三楼法务中队办公室(汾湖高新区苏州路98号)现场报名。

5. 备注:报考者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恕不退回,对提供虚假材料者,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方式

1.人岗相适度评价。报考者需由考评小组对其进行人岗相适度评价。根据人岗相适度评估结果,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低于1:2比例的,则取消人岗相适度评价环节,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分数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管理

1.经考试、体检、政审确立合格者,对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2.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符合留用条件的可续聘。聘用后按单位同等岗位工资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不提供住宿。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汾湖高新区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由汾湖高新区纪工委进行全过程监督。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不按规定报到作自动放弃,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报名咨询电话:0512-63135791。岗位咨询电话:芦墟0512-63269330。监督电话:0512-63135907。


          报名登记表.doc






吴江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