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综合执法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队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编号

招聘   部门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工作地点

岗位要求

考试方式

01

综合

执法局

执法辅助队员

11

芦墟

1.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2.专业不限;适合男性;

3.高中(含职高、中专)及以上;

4.具有吴江区户籍,因就学户口已迁出汾湖高新区的报名者另须提供由原籍所在村社区出具的户籍证明。

 

 

体能测试;人岗相适度评价;

面试。

 

 

02

10

黎里

03

10

金家坝

04

8

北厍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历史清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现象;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简章招聘岗位所列的其他要求。

三、报名和审核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本简章的招聘范围和条件者,均可报名。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者,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军人证、奖励证书(上述证件需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本人“苏康码”截屏,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因就学等户口已迁出吴江区的报名者另须提供由原籍所在村社区出具的户籍证明,一方为吴江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者须提供结婚证。

3.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3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30)。

4.报名地点。请至汾湖高新区综合执法大队三楼法务中队办公室(汾湖高新区苏州路98号)现场报名。报考者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恕不退回,对提供虚假材料者,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的。

四、考试方式

1.体能测试。报考审核通过者均需进行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出示“苏康码”。体能测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人岗相适度评价,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不足1:2时,全部进入人岗相适度评价环节。体能测试内容如下:

主要为10米×4和1分钟仰卧起坐2个科目。体能测试成绩为2个科目成绩相加,设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或超过合格分数线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1)10米×4:满分50分。合格:25岁以下12"2,26岁以上13"1,30岁以上14",36岁以上15",记34分;每减少0.1秒加1分,直到50分;每增加0.1秒扣1分。

(2)1分钟仰卧起坐:满分50分。25次记合格30分,每增加1个加1分,直到50分;每减少1个扣1分。

(体能测试隐瞒病史、出现意外情况的由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2.人岗相适度评价。人岗相适度评价采用百分制,考评组成员按照《人岗相适度评价评分表》设置的评分要素和分值分别独立打分,以报考者得分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产生进入面试的初步人选,不足1:1.5的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出示“苏康码”。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分数保留两位小数。

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总分(总分由人岗相适度评价、面试成绩各取50%计算而成,总分相同者取人岗相适度评价高分者)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管理

1.经考试、体检、政审确立合格者,对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2.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符合留用条件的可续聘。聘用后按单位同等岗位工资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不提供住宿。

3.此次招聘中面试合格者,未被报名岗位录取的,经双方同意的可以调剂到其他岗位。

4.此次招聘面试合格最终未被录用的应聘者,将进入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储备人员库。一年内,当该职位出现人员短缺时,由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在此人员库中进行补录。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汾湖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由汾湖高新区纪工委进行全过程监督。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苏康码需为绿码。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不按规定报到作自动放弃,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咨询电话:0512-63135791监督电话:0512-63135907。

 

附件: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docx


 

吴江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综合执法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