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汾各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

根据苏州市吴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录用市外员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吴防控办﹝2022﹞68 号)要求,即日起,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范输入风险,全力保障市民健康,现对招录用市外员工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全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即日起暂缓招录或组织“14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人员”来(返)吴江就业。对除此以外的市外人员,受用人单位委托,因特殊原因确需招录的,由用人单位向属地指挥部报告同意后,方可实施。

2.全区各用人单位要严格员工招录,即日起暂缓招录用“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人员”。对除此之外的市外人员,因特殊原因确需招录的,用人单位必须具备“3+11”健康管理条件(单间单独落实 3 天居家健康监测),并经属地指挥部同意后,方可实施。招录后,要严格按照《苏州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62 号通告》要求,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好招录用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3.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

4.全区各单位要加强招录用人员管理工作,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法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联系电话:0512-63278392


汾湖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