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春节期间稳岗惠企有关政策操作办法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稳岗惠企送温暖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吴政办〔2021〕8号)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操作办法。

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一)返还条件

裁员率低于苏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且2020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并通过发改、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审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裁员率计算办法等仍按照《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保就〔2019〕13)号和《关于加快落实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苏人社函〔2019〕360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企业裁员率标准暂按苏州市2020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77%执行。

(二)返还标准

按照企业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的标准给予企业稳岗返还。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

(三)返还程序

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度企业稳岗返还实行“免申请”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失业保险大数据比对,确定拟发放企业名单。拟发放企业名单由稳岗返还联合审核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审核。对审核确定并通过公示的企业,稳岗返还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单位账户。稳岗返还公示、政府审议、资金拨付等,按现行政策和流程执行。

二、一次性留岗补贴

(一)补贴条件

1.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企业于春节前参与“2021年春节企业留岗返岗调查”,完成留岗信息填报,并于节后完整参与企业返岗调查;

3.春节前后企业主动采取积极措施,激励员工留岗返岗成效较好。

(二)补贴标准

1.留岗率在90%及以上的,以企业1-3月份均在参保人数为基数,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留岗率计算公式:

2.留岗率在90%以下的,但员工规模(企业1-3月份均在参保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按实际参保人数分级给予一次性留岗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员工规模(以“X”代表) 补贴金额(万元)

1000≤X<1500 10

1500≤X<2000 15

2000≤X<3000 20

3000≤X<4000 30

4000≤X<5000 40

5000≤X 50

以上参保人数计算中,均不计补缴人数。补贴资金由企业统筹使用,主要用于企业发放外地员工留吴补贴、返乡返岗员工交通补贴以及春节期间组织员工开展各类文娱活动等支出。

(三)申报程序

1.企业于2021年2月10日前登录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网址:https://www.wjrlzysc.com/)首页参与“2021年春节企业留岗返岗调查”,完成留岗信息填报,并于节后完整参与企业返岗调查(分期填报返岗信息,首期定于2月19日)的,视作已申报。

2.实行“免申请”发放,经大数据比对审核确定并公示通过,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账户。

三、来吴就业补贴

(一)补贴条件

1.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企业于春节前参与“2021年春节企业留岗返岗调查”,完成留岗信息填报,并于节后完整参与企业返岗调查;

3.企业于2021年2月新录用首次来吴的非苏州大市户籍就业人员(2020年10月31日后无吴江区用人单位参保记录);

4.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

(二)补贴标准

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来吴就业补贴。

(三)申报程序

1. 企业于2021年2月10日前登录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网址:https://www.wjrlzysc.com/)首页参与“2021年春节企业留岗返岗调查”,完成留岗信息填报,并于节后完整参与企业返岗调查(分期填报返岗信息,首期定于2月19日)的,视作已申报。

2.实行“免申请”发放,经大数据比对审核确定并公示通过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账户。

四、职业介绍补贴

(一)补贴条件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上年度获得本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A级信用单位,或已进驻“江苏吴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登记失业满6个月以上的本区户籍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包括: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能力测评、职业规划和岗位推介等,并成功介绍失业人员被吸纳就业,且用人单位(含劳务派遣)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实际履行满6个月以上);

3.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两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被同一单位录用的,不能再次享受职业介绍补贴。

(二)补贴标准

成功推荐失业人员就业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属审核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三)申报材料

1.《吴江区职业介绍补贴审批表》;

2.《吴江区职业介绍补贴申报花名册》(附电子档);

3.经求职者本人确认的《职业介绍服务信息单》。

(四)申报程序

1.请至区人资中心就业援助科(开平路300号人社大厦A602),申报,联系人:沈  景,联系电话:63950237;

2.经审核确定并公示通过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单位账户。

五、规模送工奖励

(一)申请条件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单位)在本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持有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按年度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和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核验公示;

2.2021年2月份为我区企业输送非苏州大市户籍人员(2020年10月31日后无吴江区用人单位参保记录),累计达100人及以上(含劳务派遣形式送工);

3.企业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诺为服务的用人单位减免相应的服务费。

(二)奖励标准

输送人员每达到100人奖励5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吴江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模送工奖励审批表》;

2.《吴江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模送工奖励申报花名册》;

3.用工、送工单位双方合作协议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1.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上传至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材料初审邮箱:583514302@qq.com;

2.电子材料初审通过后,申请单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开平路300号人社大厦A810)复核;联系人:华秀平,联系电话:63950621;

3.复核确认并经公示通过后,奖励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单位账户;

4.申报期至2021年5月31日截止,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有关事项

1.“留吴优技”项目制培训、劳务协作基地(校企合作基地)运营奖励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2.通过提交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或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列入失信黑名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本办法由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解释。   


附件:吴江区春节期间稳岗惠企有关政策操作办法申报表格.xls


(来源:吴江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