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汾湖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辅助类)》,体能测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不足1:2的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未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进入面试人员于2023年11月18日(周六)上午8:00至汾湖高新区管委会(汾湖高新区芦莘大道1118号)七楼703进行资格审查及面试。携带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迟到20分钟者作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如有疑问请致电0512-63275931。

注意事项

1.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拿到本人面试成绩后立即离开考场范围。

2.面试当天,考生不得穿着制服、佩戴党徽,不得携带与面试相关的书籍。

3.面试期间,考生之间不得有任何交流,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

4.考生进入候考室集中后将手机、电脑、平板、智能手环等通讯设备一律关闭并交工作人员保管,一经发现有携带上述物品,取消其面试的资格。

5.考生应在面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面试当天应特别注意恶劣天气及重大活动对交通的影响,尽量选择绿色出行。

成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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