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汾湖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在该岗位面试分数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以下递补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5月23-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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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汾湖高新区公开选聘领导小组

2023年5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