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综合执法大队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综合执法大队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队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历史清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现象;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简章招聘岗位所列的其他要求。

三、报名和审核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本简章的招聘范围和条件者,均可报名。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者,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军人证、奖励证书(上述证件需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本人“苏康码”、“行程码”,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因就学等户口已迁出吴江区的报名者另须提供由原籍所在村社区出具的户籍证明。外地户籍人员须提供在吴江区内缴纳2年社保的相关证明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50)。

4.报名地点请至汾湖高新区综合执法大队三楼法务中队办公室(汾湖高新区苏州路98号)现场报名。报考者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恕不退回,对提供虚假材料者,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的。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审核。按照招聘要求进行初步审核。

2.人岗相适度评价。按照人岗相适度要求,对通过报名初审的人员进行评价。人岗相适度评价采用百分制,由考评组各成员按照《人岗相适度评价评分表》设置的评分要素和分值分别独立打分,以报考者得分从高到低,按照1:1.5进入面试环节,不足1:1.5的比例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分数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按照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不足1:1的比例直接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如体检、政审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则在该岗位人岗相适度评价分数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1:1的比例筛选出试用考核期人员,不足1:1的比例直接进入试用考核期。

五、聘用管理

1.经人岗相适度评价、面试、体检、政审确立合格者,对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考核期。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需在一线岗位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考核,试用期薪酬在2500-3500元之间。试用期期间由具体用人单位根据单位考核办法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符合留用条件的可续聘。聘用后按单位同等岗位工资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不提供住宿。

3.此次招聘中面试合格者,未被报名岗位录取的,经双方同意的可以调剂到其他岗位。

4.此次招聘面试合格最终未被录用的应聘者,将进入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储备人员库。一年内,当该职位出现人员短缺时,由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在此人员库中进行补录。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汾湖高新区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由汾湖高新区纪工委进行全过程监督。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行程码需为绿码(带星的需要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不按规定报到作自动放弃,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报名咨询电话:0512-63135791。


 

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登记表

 

吴江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12月20日